成语词典
倩女离魂
旧指少女为爱情而死。
- 拼音
- qiàn nǚ lí hún
- 解释
- 旧指少女为爱情而死。
- 出处
- 唐·陈玄祐《离魂记》
- 例句
- 元·马致远《青衫泪》第三折:想着那引肖娘写恨书千里;搬~酒一杯,携文君逃走琴三尺。
- 近义词
- 离魂倩女
- 用法
- 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男女爱情
- 故事
- 唐朝时期,衡阳郡张镒的女儿倩娘十分漂亮,爱上她的表哥王宙。张镒忘记他的承诺而将倩娘另嫁。王宙痛苦地离开衡阳,夜晚倩娘追他而去,与他一起逃到四川成都成家。十几年才回衡阳,回来发现一起去成都的只是倩娘的灵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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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指少女为爱情而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