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诗词
記二首兒四日雷二異
咸淳七年正二月,天災人異何稠疊。 細推厥咎端有繇,孤臣未言先泣血。 日當丙子月當寅,湖州毘山有妖孽。 曹家産子威殺人,二首一身連骨節。
- 作者
- 高斯得
- 朝代
- 宋
- 体裁
- 诗
- 来源
- 全宋诗
- 分类
- 宋诗、古诗词
- 原文
- 咸淳七年正二月,天災人異何稠疊。 細推厥咎端有繇,孤臣未言先泣血。 日當丙子月當寅,湖州毘山有妖孽。 曹家産子威殺人,二首一身連骨節。 左首似爹右似娘,渾舍驚走趾欲折。 里胥不敢上其事,一州喧喧騰頰舌。 從來天子天下首,二首之占何待說。 我聞唐家儀鳳年,的證端爲今日設。 涇州之民有生兒,異幹同軀不容裂。 是時武氏乘其夫,唐祚中微殆將滅。 聖朝家法與唐異,四星在天循軌轍。 咎在君陽非太陰,媧羿雖殊禍俱烈。 人妖示變未三旬,二月天災來不輟。 粵從己亥至壬寅,據曆雷聲未當發。 胡爲砰訇震天鼓,四日四夜聲不絕。 上天威怒端有意,要使吾君用剛决。 夏竦姦邪致天變,仁皇感悟真明哲。 只憑霹靂一聲雷,掃去有同湯沃雪。 後來高廟遵故典,湯相罷歸同一訣。 奈何災異過兩朝,猶復留此大饕餮。 二首之兒四日雷,占雖不同應無別。 作詩會入五行傳,謹勿流傳取剠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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