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诗词知縣再次韻不作平側體復次韻二首 其二宋·曹彥約和氏得荆璞,眩走數百舍。 謂足奉至尊,過眼不售價。 有時置篋笥,光彩忽驚夜。 持歸弄兒女,足以照里社。作者曹彥約朝代宋体裁诗来源全宋诗分类宋诗、古诗词原文和氏得荆璞,眩走數百舍。 謂足奉至尊,過眼不售價。 有時置篋笥,光彩忽驚夜。 持歸弄兒女,足以照里社。标签全宋诗、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