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翻译

幽梦影·第29则

张潮

山之光,水之声,月之色,花之香,文人之韵致,美人之姿态,皆无可名状,无可执著,真足以摄召魂梦,颠倒情思。

作者
张潮
来源
幽梦影
分类
幽梦影、文言文
原文
山之光,水之声,月之色,花之香,文人之韵致,美人之姿态,皆无可名状,无可执著,真足以摄召魂梦,颠倒情思。
注释
吴街南曰:以极有韵致之文人,与极有姿态之美人,共坐于山、水、花、月间,不知此时魂梦何如?情思何如?
标签
幽梦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