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翻译

幽梦影·第106则

张潮

宜于耳,复宜于目者,弹琴也,吹箫也;宜于耳,不宜于目者,吹笙也,擪(ye)管也。

作者
张潮
来源
幽梦影
分类
幽梦影、文言文
原文
宜于耳,复宜于目者,弹琴也,吹箫也;宜于耳,不宜于目者,吹笙也,擪(ye)管也。
注释
李圣许曰:宜于目不宜于耳者,狮子吼之美妇人也;不宜于目并不宜于耳者,面目可憎、语言无味之纨袴子也。 庞天池曰:宜于耳复宜于目者,巧言令色也。
标签
幽梦影